第一百六十三章 风骚曼城-《全能大宗师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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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这把血祭之弓,已然成了废物。主人应该还在,但却是在没机会使用了。

    李余在众人走后回到了这间屋子,胖子正在那里优哉游哉。

    “胖子,你到底犯了什么罪啊,能让这么多人来追你。”李余心里面很好奇,直接当面的便问了。

    然后,在潘胖子一脸像是吃了死苍蝇般的神采奕奕下,讲述了属于他的传奇故事。

    骁武军为皇城禁军,以护卫皇城,保卫皇族为要责任,又因为此军大数驻扎在皇城,在很大程度上都代表着皇族和大宣国之脸面。所以,骁武军中将士各个都是十里挑一,甚至是百里挑一的好手,各个英勇善战,悍不畏死,为保国之健全大可弃之生命,让的皇城四处土贼草寇闻之威风,丧胆丢魂,弃甲丢盔。

    但有一句话怎么说来着,好汤中总也不时的有那么一条臭鱼,虽然没有危害一锅汤的大杀力,但就如同是在一幅龙飞蛇舞的题字上寻出一处误笔,自然是极为鲜明,让人一眼辨识。

    而骁武军中的这么条臭鱼便是——潘胖子。

    潘胖子入骁武军八年,极其风光,军中上下无人不知,无人不晓他潘胖子的大名。当然,这胖子一向贪生怕死,好吃懒做,外加好色。以他极其恶劣的秉性,让这大名自然是吹臭了的。

    潘胖子原名潘明,当初进骁武时不是很光彩,是通过不知道从哪里搞到的门路,打通了进军中的最大障碍,直进了供需处。

    本来当兵是个苦差事,虽然骁武军地位很高,但却也没多少人争抢着进来,而这次,却是来了这么个另类,并且还能有本事直接坐在了作为老兵一直很向往的位置之上。

    这有人的地方便又斗争,果然不错,盯了这个位置半年多的张大元,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眼馋的位置,被这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新兵danzi给抢了,火爆脾气一上来,那是除了王统谁也甭想挡住,恰巧那个时间段王统带人出去巡查,让的张大元是老虎不在家,猴子称大王,撸起袖子就要好好地调理调理这个,在他眼中就是白瞎了好差事,明显占坑的潘明。

    而后来,不知是有了什么故事和暧昧生,总之从那之后,张大元的身份从放言拾掇潘明生了七百二十度转弯,转眼便成了潘明的拜把子,关系亲密的如同俩人十八辈祖宗都有过八辈子交情。而从潘明这个万事不留风的嘴中,众人也是在灌了两罐子白酒之后,问出了这个看起来就已经是贼眉鼠眼非那善物的潘明,来到骁武军的真正目的。

    当初潘明的原话是这么说的:“老子爱吃肉,最爱大口吃肉。老子爱喝酒,更爱大碗喝酒。老子爱命,从上辈子开始,老子便如同爱着老子仍然没信儿的婆娘,爱它爱的相当深沉。再看看你们这破烂地方,一群当兵的,一整年连个人血也他妈见不着,整天就是巡逻…巡逻,整个皇城明晃晃的摆在那,若不是他娘的傻逼,上哪找******贼寇。再瞧瞧你们那小胳膊细腿的,估计连刀都握不稳了吧?来股小精兵,直接给你们端了。”

    潘胖子当时有些喝多了,嘴也没个把门的满嘴跑马车,轻蔑的给这皇都名声远扬的骁武军骂的是狗血淋头,虽然有很大的夸张贬低成分,但所说所骂却他娘的大部分的确是实际情况,跟着一起喝酒的大头兵们听了这话也没什么好说的,只好猛灌潘明,泄心中不平。

    而刚才潘明说的话还只是前半部分,后半部分是:“但是…潘爷我喜欢呐!骁武军每年分配的军费最多,吃的最好,干事儿最少。有酒有肉,还都管够儿,没病没灾儿,活胜天仙儿……”

    说完极其妩媚yindang的冲着四周一圈子人猥琐一笑,从那酒后迷蒙模糊的双眼中放出了一股极其猛烈的电流,直电的众人浑身麻酥,暴口齐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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