两百八十二章 「偷烛花」(那个红衣的少女,生日快乐)-《我是白衣少侠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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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而不好不坏的庸人呢?见死不救,该杀。为虎作伥,该杀。

    反正都是该杀,反正也都是该死的人。

    白衣自然是不吝啬于杀人,他都杀得手熟了,什么地方一天就会死,什么地方可以流血不止十几天才死,又或者一剑下去,对方会因为无颜活着而自杀,他都熟稔的很。然而这并不是杀人的理由,也不是他全无负担的理由。

    他也曾想过,啊,我这么冷血,这世间怎么就没有一个英雄来教我做人,来让我迷途知返,痛改前非,然后跟着他一起用仁义善良去感化别人,别再多做无谓的杀戮。

    可是,没有用啊!天命让你去杀,谁会阻止你,谁能阻止你。

    每一次动手杀人都是有理由的,没有理由的,天命都不会让他死,譬如龙牙。

    那么为什么非要假手于我,而不去选别人呢?

    你这样,我真的很烦呐。

    借酒浇愁,说到底,其实白衣心中依旧满是忧愁,只不过,忧愁是一回事,起码有人愿意不惜代价地站在你这边,与过去,与其他人决裂,也还是挺令人暗爽的一件事。他开心的理由很简单,他受到安慰的理由更加简单。

    或者,其实他本来就是一个简单的人。

    你要杀我,我就杀你。你要对我好,那么我就很开心,很高兴。

    所以其实对付白衣的法子,皇帝陛下一直没有找对,不是杀了他,而是对他好就可以了。可惜,他不曾跟那个皇帝陛下见上一面,否则相信他肯定会懂的。

    臆想着那些漫无边际的事情,再看看坐在身边的少女,白衣忽然心血来潮,鬼使神差地问了一句:“要去做些有意思的事情吗?”

    “什么事?”阿绫显然没有跟上白衣的思路,或者说她忽然很害怕,不会白衣口中所谓的有意思的事情,就是像“我想去把皇帝杀了,那么天下纷乱一定很有意思”这种事情吧。

    虽然醉眼朦胧,但是白衣当然看明白了阿绫的眼神,然后他只能无奈地捂脸:“你是傻子吗?我怎么可能一时兴起就去做这种事情。我是那么喜欢杀人的人吗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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